《意见》指出,健全“法律服务代理机制”,要强化法治思维,实现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中小微企业有效流动,为山东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
《意见》强调,要坚持政府推动,调动更多法律服务主体投入服务中小微企业队伍,畅通信息渠道,促进所企之间实现供需有效对接。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由中小微企业自主决策、自主选择服务主体,推动法律服务向中小微企业全面、有效延伸。要结合实际,鼓励创新,法律服务代理实行市场化有偿代理服务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代理机制。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健全“法律服务代理机制”作为重点攻坚项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落实相关政策联席会议制度。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全面解读相关政策,提高相关政策的知晓度、认可度。要加强经费保障,可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实施由财政提供保障、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机制,推动惠企政策落实落地,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要加强督导推进,引导服务主体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着眼于法律服务代理工作实效,建立完善跟踪督查等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不断完善优化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