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五一假期泰安境内高速公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为确保2020年“五一”假期期间泰安境内高速公路安全有序、畅通,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和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泰安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泰安境内高速公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2020年4月30日22时至5月6日6时,泰安高速公路辖区内所有收费站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通行。为服务区运送石化油气的车辆,经泰安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批准后由就近收费站驶入及驶离高速公路。
二、2020年4月30日22时至5月6日6时,泰安辖区高速公路所有收费站禁止五轴以上重型货车驶入高速公路。
三、2020年4月30日22时至5月6日6时,泰安辖区内禁止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施工设备于4月30日前一律撤出高速公路(除S26莱泰高速单向封闭正常施工外)。需要临时应急抢修的,经报泰安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审批后方可上路施工。
特此通告
泰安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