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秀梅:13305382287 赵永洪:18905486279 李 明:13371019700 张 博:15953816238 宋 军:13853880788 马海峰:17662601500 穆彬彬:15550869997 公用传真:0538-8298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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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4-5] 来源: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 |
赞同亚萌就股权分配“人为本”的分析。 从现实情况看,马云,柳传志,任正非等都在其创办的公司持有少量股票,而陈天桥、丁磊、史玉柱等在其创办的公司具有控股地位。因此,很难说有包治百病的方案。 但是,创业公司的股权分配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原则: 1. 事为大 只有先打下天下,分天下才有意义。 股权的配置,应该有利于团结大多数人群策群力把事业做好做大。如果公司事业做不起来,持有100%股票也是一张废纸,没有任何价值与意义; 2. 资源配置 公司的股权结构是表象,股权结构背后反映的是公司生存发展可以对接的各种资源,诸如团队、技术、渠道、资本等。 3. 控制权 创业团队与外部资本控制权的分配,创始团队内部控制权的分配。 4. 情势变更 主要是针对创始团队。 如果创始团队成员占有大量股份,但没干多久就拍拍屁股走人,留下大家所有人为其吭哧吭哧打工,不公平,也无法起到激励作用。因此,对创始股东的股票需要设置兑现(vesting)与回购制度(redemption or repurchase)。 欢迎大家拍砖。 作者:知乎用户 我翻译了Sparkbuy CEO ,Dan Shapiro的一篇文章,他跟Joel的看法略有不同。译文已经在钛媒体发布:联合创始人股权分配,五五分是最糟糕的做法。内容如下: 对于创业公司来说,创始团队成员如何分配股权?怎样的股权架构是合理的?Sparkbuy CEO Dan Shapiro此前发布的一篇文章,或许能够给我们警醒和借鉴。 Sparkbuy是一家位于美国西雅图的小型科技公司,主要提供产品搜索及网络购物价格比较服务,目前已被谷歌收购。以下内容由钛媒体特邀作者杜国栋编译,经钛媒编辑: 对于希望好好发展的创业企业来说,股权架构是最能体现出企业差异性、理念和价值观的关键问题。事实上,股权问题,比其他问题,更有可能扼杀一家新公司,甚至会在公司设立之前就使其戛然而止。所以,对公司而言,确定股权如何分配,是非常意义的一件事情,首先需要弄明白三个问题: 一、谁应该作为创始人 这个问题听起来很简单,但是实际上是一件棘手的事情。创始人这个身份很明确,但是实际情况却经常模糊复杂。最简单的方法是:创始人是承担了某种风险的人。 通常而言,公司的发展可以大概分为三个阶段: 1.创立。在这个阶段,公司的资金都是创始人投入的,外部没有什么融资。公司很可能会失败,你投入的钱很可能会损失掉。你也会因为创业而失去工作,失去工资,最后公司失败了还得再找工作。 2.启动。公司有钱了,可能是投资人投资的,也可能是产生了一些营收。这些资金让你每个月都能有一点收入。当然,你的工资比你在大公司里工作要少。在这个阶段,50%的公司会失败,然后你需要再找一份工作。这样的情况下,你不仅失去了一份工作,而且因为你之前的工资低于大公司的正常工资水平,所以你其实工资上也会有损失。 3.正常运行。你获得了跟求职市场差不多水平的工资。公司应该不会失败掉,即使失败了,你也只是像正常的“失业”那样,而不会有更多的损失。 所以,确定谁是创始人的方法是:如果你为一家公司工作,这家公司很初创,以至于都不能付工资给你,那么你就应该是创始人。如果你从一开始就领工资,那么你就不是创始人。 二、创始人的身价如何确定 创始人的定义是,为公司服务、但公司无力支付工资的人。创始人的主要工作,就是为公司创造收入——或者是投资,或者是营收。所以,创始人的价值由两个因素决定: (1)他们的贡献; (2)市场的认可。 第1项反映了公平性的原则,第二项则反映了经济因素。 现在,让我们来建立股权分配的公式。当然,这个公式可能不那么正确,但是应该错的不离谱: 1、初始(每人均分100份股权) 我们给每个人创始人100份股权。有些初创企业从一开始就在迅速发展,所有的创始人一开始就加入了公司。加入公司现在有三个合伙人,那么一开始他们分别的股权为100/100/100。 2、召集人(股权增加5%) 如果某些初创企业的联合创始人都是某个合伙人(召集人)牵头召集起来的。尽管这个合伙人可能是CEO、也可能不是CEO,但如果是他召集了大家一起来创业,他就应该多获得5%股权。那么,现在的股权结构为105/100/100。 3、创业点子很重要,但执行更重要(股权增加5%) “点子毫无价值, 执行才是根本”这个说法虽然不那么正确,但是跟实际情况也差不多。如果创始人提供了最初的创业点子,那么他的股权可以增加5%(如果你之前是105,那增加5%之后就是110.25%)。注意,如果创业点子最后没有执行下来,或者没有形成有价值的技术专利,或者潜在地发挥作用,那么,实际上你不应该得到这个股权。 4、迈出第一步最难(股权增加5%-25%) 为创业项目开辟一个难以复制的滩头阵地,可以为公司探索出发展的方向、建立市场的信誉,这些都有利于公司争取投资或贷款。如果某个创始人提出的概念已经着手实施,比如已经开始申请专利、已经有一个演示原型、已经有一个产品的早期版本,或者其他对吸引投资或贷款有利的事情,那么这个创始人额外可以得到的股权,从5%到25%不等。这个比例,取决于“创始人的贡献对公司争取投资或贷款有多大的作用”。 5、CEO应该持股更多(股权增加5%) 通常大家都认为,如果股权五五对分,那么实际上公司无人控制。 如果某个创始人不信任CEO,不能接受他持有多数股份,那么这个创始人就不应该和他一起创业。一个好的CEO对公司市场价值的作用,要大于一个好的CTO,所以担任CEO职务的人股权应该多一点点。虽然这样可能并不公平,因为CTO的工作并不见得比CEO更轻松,但是在对公司市场价值的作用上,CEO确实更重要。 6、全职创业是最最有价值的(股权增加200%) 如果有的创始人全职工作,而有的联合创始人兼职工作,那么全职创始人更有价值。因为全职创始人工作量更大,而且项目失败的情况下冒的风险也更大。 此外,在融资时,投资人很可能不喜欢有兼职工作的联合创始人。这可能导致你在融资上遇到障碍。所以,所有全职工作的创始人都应当增加200%的股权。 7、信誉是最重要的资产(股权增加50-500%) 如果你的目标是获得投资,那么创始人里有某些人的话,可能会使融资更容易。如果创始人是第一次创业,而他的合伙人里有人曾经参与过风投投资成功了的项目,那么这个合伙人比创始人更有投资价值。 在某些极端情况下,某些创始人会让投资人觉得非常值得投资,如果他参与创业、为创业项目做背书,那么就会成为投资成功的保障。(这种人很容易找到,可以直接问投资人,这些人的项目你们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愿意投资吗?如果投资人说“是”,那么这些人就值得招募过来作为合伙人) 这些超级合伙人基本上消除了“创办阶段”的所有风险,所以最好让他们在这个阶段获得最多的股权。 这种做法可能并不适用于所有的团队。不过,如果存在这种情况,那么这些超级合伙人应当增加50-500%的股权,甚至可以更多。这个增加的比例取决于他的信誉比其他联合创始人高多少。 8、现金投入参照投资人投资 先设定一个理想的情况,即每个合伙人都投入等量的资金到公司,然后加上他们投入的人力,构成了最初的平均分配的“创始人股份”。 但是,很可能是某个合伙人投入的资金相对而言多的多。这样的投资应该获较多的股权,因为最早期的投资,风险也往往最大,所以应该获得更多的股权。这样的投资应该获得多少股权呢?可以参照通常投资的估值算法,找一个好的创业企业律师来帮助你计算。 例如,如果公司融资时的合理估值是五十万美元,那么投资五万美元可以额外获得10%股权。 9、最后进行计算:现在,如果最后计算的三个创始人的股份是为200/150/250,那么将他们的股份数相加(即为600份)作为总数,再计算他们每个人的持股比例:33%/25%/42%。 三、最错误的做法是股权五五分 我想起了很早之前我创办的一家叫Ontela的公司。我们公司最初只有二个人,Charles Zapata和我。我们在地下室进行头脑风暴,我们每个小时都能冒出不计其数的想法,一个想法比一个好,从商业概念到核心价值,再到以更好的方式做成本账。不管什么问题,我们都能达成一致,或者迅速解决我们俩人之间的分歧。生活多美好啊。所以,我们决定股权五五分。 直到六个月后,当我们决定辞职,并投入我们的积蓄时,我们发生了第一次争执,这次争执几乎搞砸了我们的公司。 我的意见是:“初创企业垮掉的最常见原因是:创始人们无法解决他们之间的分歧。创始人无法解决分歧时,他们不会管公司,只会收拾东西回家,尽管公司本来还有机会发展下去。” 四、对Joel Spolsky《创业公司如何公平分配股权?》一文的反驳 Joel Spolsky对如何分股权的问题也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但是他得出了一些不同的结论。他的这些结论并不正确,原因是: 1.他混淆了“容易”与“公平”。股权五五分是很简单,但并不公平。准确地分配股权很公平,却很不容易。 2.他主张回避冲突,不要为自己计算股权。这是相当错误的做法:如果你想要计算自己的股权,那么最好尽早,在投资人还没有进入之前就解决这些问题,并且也要在还没有雇员工之前就解决这些问题(以免在员工面前暴露创始人的不合)。 3.他给员工太多的股权,以至于牺牲了创始人的利益。员工的回报应该以工资为主。绝大部分工作是创始人做的,但没有工资。员工则至少有工资做保障。如果公司失败了,创始人的风险比员工大的多。 4.他没有考虑到市场的实际状况。通常分配给员工的A类股大概占20%。Joel的模型中,分配给员工的占33%,这意味着创始团队才能分到33%。 5.欠条没有任何价值。大多数企业都没有办法融到资金或者产生收益。对于这些公司,很多投资人在投资前会要求创始人撤销公司出具给他们的欠条。最好的做法是将其作为可转换债券或股权调整的依据。 6.需要提到的一点是,Joel认为联合创始人的股权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进行成熟期(或锁定,vesting)的限制。Joel的这一点倒是挺正确的。 Joel Spolsky确实非常成功,但是我估计他这是第一次跟联合创始人和投资人一起创业。他的想法看起来非常的理想化,但是在经济上是不合理的,也没有反映市场上的主流做法。 作者:法大大 现实中已经有很多真实的案例告诉我们一个合理的股权分配有多么的重要,其中不乏各种赫赫有名的公司,比如说真功夫、海底捞等等。这些案例的具体情况就不再累述。在此我就简单举几个常被诟病的股权分配例子。 一、“哥俩好”模式:50:50或者33:33:34 创业者团队中不乏都是哥们兄弟的例子,既然都是兄弟了,当然得公平处理,所以就出现了这种均分的分配模式。一般来说初创团队刚开始都处于蜜月期,内部对发展方向和决策都不会有太大的分歧,这种模式下倒还能过得去。但是,人的经历、经验、识见、性格、思维方式不同,所以在面对公司的各种问题时,会有不同的抉择和取向。即使大家都是为了公司的发展,每个人选择的路径、节奏、方式也会不同。这时候,公司必须要作出决策,否则无法继续经营。但如果两个股东都是50%的股权,意见不一致,又谁都不肯妥协,那谁的意见都不能成为公司的决策,公司很自然的就会陷入了一个无法决策的公司僵局,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转,甚至瘫痪的事实状态。 此外,从收益的角度来说,两个股东各占50%的股权,那在公司中的收益权、决策权就都是均等的。但两个人的能力、资源不可能一样,对公司的贡献也不可能一样,这就会产生不公平。刚创业时没什么,但总有一天,贡献大的一方会对此有怨言,这时候矛盾就不可避免。 二、绝对话语权模式:49:51 我们刚刚说了那么多均分股权的弊端,肯定会有人说:“那我们改改,49:51这样不就能解决了吗?”。不过我个人觉得这也不是一个好的方案。一般来说在两个股东股权比例如此接近的情况下,两者的两个人的能力、资源很可能在一个比较接近的范围,然而却因为一方多分配了1%的股权,另一方成了小股东,处处受制,长久而言也未必会是一个好的方案。 此时问题来了,上面讲了那么不好的股权分配模式,那么股权怎样分配才是好的呢?为什么有的团队非常注重股权的合理分配,事后依然出现了分崩离析;而有的团队拍拍脑袋就决定了的股权分配,但是一直团结到胜利的最后一刻呢? 一些常见的股权分配模式也许能给到我们一些启示。比如说70:30,60:40,三个股东的话60:30:10, 50:30:20。这些的分配比例中大股东都能和二股东拉开一定的股权比例,这样的话有助于公司决策,避免遇到公司僵局。但是,我认为再复杂、全面的股权分配分析框架和模型也只是技术手段,而手段是服务于核心的,股权分配的核心是要让各个创始人在分配和讨论的过程中,从心眼里感觉到合理、公平,从而事后甚至是忘掉这个分配而集中精力做公司。 三、创业者退出股权关系怎么处理? 每个创业团队都是希望所有人一起并肩作战甚至最后有一天到交易所敲钟的。但是事与愿违,初创团队中分道扬镳的事情并不少见,作为创业企业,如果创始人离开创业团队就涉及股权的退出机制。如果不设定退出机制,允许中途退出的合伙人带走股权,对退出合伙人是公平,但却是对其它长期参与创业的合伙人却是最大的不公平,所以,一个合理的退出方案是有必要的。 对于退出的合伙人,一方面,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股权;另一方面,必须承认合伙人对公司作出的贡献,按照一定溢价/或折价回购股权。对于如何确定具体的退出价格,涉及两个因素,一个是退出价格基数,一个是溢价/或折价倍数。可以考虑按照合伙人掏钱买股权的购买价格的一定溢价回购、或退出合伙人按照其持股比例可参与分配公司净资产或净利润的一定溢价,也可以按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一定折扣价回购。有些退出价格是当时投入的本金,加合理利息回报。至于选取哪个退出价格,不同公司会存在差异。 四、员工股权激励如何分配最为合理? 什么是员工股权激励呢?简单而言就是一种员工获得公司股权的激励机制,能使员工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股权激励常用于留住或者吸引公司中的重要骨干,而不是普通的员工。创始人一定要明白,一般激励和股权激励是两回事。赚了钱多拿点出来和弟兄们分享,这是激励;而股权不是这样,对于识货的人,股权有价值,对于不识货的人,创业公司的股权是白纸上画的大饼,根本不实惠。所以,创始人在分钱时可以大方,在分股权时要小心。 常见的股权激励方式一般是首先设立好期权池,由股东代持或者专门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来持有。由股东代持的话可以以股权转让的形式给予给员工,由有限合伙企业来持有的话可以吸收员工为有限合伙人。在股权激励中一般要注意以下问题,第一个是成熟期。一般来说3到4年的成熟期是很常见的,只有成熟期期满了,员工才会拿到所有的股权。第二个就是退出和追缴的机制。比如说员工中途离开企业了,已拿到手的股权该怎么处理呢?员工泄密给竞争对手或者业绩或工作能力远远达不到预期,那股权该怎么办呢?这些都是一开始要设计好的。 创业的道路是漫长且曲折的,其中涉及到了很多的法律问题。现在很多创业企业成立之初就定位于打破现有的模式,这就无可避免地涉及到了更多的法律问题。但大部分企业在创立伊始,是没有这种意识的,所以在股权结构、人事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商业模式上埋下了各种各样的隐患。当隐患暴露出来成为问题时,解决起来往往很难,甚至成为了企业的终结者。每当听到这样的案例时,我总有一种“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的感慨。创业之路坎坷满途,“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现与大家分享一二,谢谢。 作者:alex00zoe 简单回答: 体现能力搭配+主创者高权重+通过股权分配这个时机,梳理好各人的长远立场 1. 体现能力搭配 具体要看你的创始团队的功能搭配。 如果你的能力有短板,比如会技术但商务很重要,那么商务的重要性可以体现出来。 如果你的能力有短板,比如基本不会技术,那么技术的重要性可以体现出来。 如果你的能力有短板,比如会自己领域的技术,但是还不足够担起整个创业公司的重任,那么技术骨干的重要性可以体现出来。 2, 主创者高权重 但是注意,以上仅仅是“体现”,最重要的仍然是:你必须是最大股东,最好60%以上,在你有能力相当大的短板的情况下,如果你把自己定为70%,仍然是可以的。如果你的能力基本没有短板,或者你认为这个事情非我不成,那么定为90%也是可行的。 (注,以上所说的能力短板都是“技能短板”,而如果你最主要的能力,即拼尽全力把事情推动直到成功的能力以及这个能力所能够衍生和发展出来的其他能力是不行的话,那么无论你的股权分配多少,只要你仍然是创始人,那么都是白搭。当然,括号里面的这句话也体现出创始人的作用的重要性) 3. 通过股权分配这个时机,梳理好各人的长远立场 但是,主创者高权重的配置尽管有很多的好处,但是也有一些负面因素是你必须考虑的: 【成员主动要求权重考虑】: 1. 如果一个人要求的权重只有5%以及以下,那么一般来说他的参与感接近为0,仅仅是参与而已。除非你做的事情本身非常有趣,你们的收入不错,你们的前途很好,或者你做的事情是他所做的事情的一部分,等等。但是更有可能是他基本上并不想在你做的事情中发挥什么太大的作用。 2. 如果一个人要求的权重只有10%,如果他以前没有创过业,没有入股过其他企业,没有做过股东,那么可以理解为他是想做一些事情的公司员工/小主管,并且有可能成为你的中坚力量;也有可能理解为他只是想参与你这个事情,获得一些额外的经历,并且拿到应得的好处。 3. 如果一个人要求的权重只有10%,如果他以前创过业,有入股过其他企业,或者做过股东,那么可以理解为他还挺看好你这个企业的,但是出于已经经历过创业等事情的谨慎,也懂得摆放自己的位置,就给你参与10%。有可能他会成为你的中坚力量;也有可能他会不太参与你的事情,但是在某些时候给你带来一些(巨大)的帮助;也有可能他就真的不怎么参与你的事情。 4. 如果一个人一定要求20%以上的权重,如果他之前创业/入股过,那么显而易见你的事情比较有利可图,或者说他能够看到比较长远的好的发展。好处是3的好处会放大,可能的坏处是3的坏处也会放大。 5.如果一个人一定要求20%以上的权重,如果他之前没有创业/入股过,那么很有可能他和你一样是有理想的人,想要做事情,并且在这个事情中发现自己的意义所在。能不能做成,就是和你要问自己的那个问题一样,他也会在心中问这个问题的。 6.如果一个人一定要求40%-50%的权重,那么有四种可能, 一种是这个人没有创过业,但是和你基本一样拥有非常长远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愿意为这个事情付出和做出事情,也就是说,他会和你一样靠谱。 第二种是这个人没有创过业,但是对于股权分配没什么概念,于是固执地要求给予自己”公平“的分配,对于以后要做成的事情,他其实也和你这个主创者一样没有谱,仅仅是作为”初次出场“所必须的出场排场一样,也就是说,他和你一样不靠谱。 第三种,如果这个人创过业,但是仍然要求40%到50%的股权,那么有可能是他能看到你作为创始人是多么地不靠谱,但是出于对于你们共同的事业的追求,决定帮你一把,并且在这么做的过程中,并不排斥日后发生总是”帮助“你的情况发生。 第四种,如果这个人创过业,但是仍然要求40%到50%的股权,那么有可能是他是彻底的不要脸,彻底地鄙视你,并且决定玩你一把。其实第三种和第四种的性质是一样的,只不过前者带有好意多一些,后者带有恶意多一些。 【创始人主动分配权重考虑】: (一个本身是主创者高权重爱好者的创始人的内在考虑) 1. 给你1%,是说你来参加吧,我们这个东西不错。 2. 给你5%,是说你来参加吧,我觉得你实力挺强,我们的未来少不了你这样的人。 3. 给你10%,是说你tmd太重要了,你的能力/资源/实力/作用非常关键,我们现在就需要你这样的人! 4. 给你20%,是说你除了tmd太重要了之外,还是几个重要的人里面权重非常之高,可以在我的决策过程里面起主要作用。 5. 给你30%,是你太tmd重要了,基本就是我的左臂右膀,基本就是我的分身,基本就是我们的成功的原因!!你的决策,我基本上都需要考虑,你的担心和忧虑,我也不得不担心和考虑,你所擅长的东西,我必须非常地信赖,你所说出的话,无论好坏对错,我都必须将其视为具备我的属性,具备公司的整体意义。我们的思路如果没有在相当多的程度上是一致的或者是能够对话的,那么我是不会给你30%的。 6. 给你40%-50%,是你基本就是我自己了,哈哈。这种事情可能发生么?呵呵,我猜,也许可能吧。。。 一般来说,你顶多会给到一个人30%吧,但是你给了一个人30%,那么其他参与者(如果你还有的话)的参与度就会下降。自己考虑吧。 所以,以上两个【方括号】之间的各种博弈,它们背后所代表的各个参与者的内心想法,才是你作为创始人不得不察的东西。当然,这些数值和解读也仅供参考,因为我自己就是”主创者高权重爱好者“。 4. 股权只在分配的时候重要。实际做事的时候,大家还是逐渐体现出他对于自己所擅长的事情的实力能力以及他的长远commitment出来的。股权分配时候的比例能够反映一部分的commitment情况,但是不排除这个commitment日后也会变化。 而且,最重要的是,你作为创始人在股权分配时候所理解的重要性的权重的比例,在日后的创业过程中一定会发生变化的,也就是,股权分配只能作为参考。 那么在这个持续1个月到2年的不断变化的重要性的情况下,还有什么原则是重要的呢?对了,就是主创者高权重原则了。也就是说: 你作为最主要的发起者,必须保持一个持之以恒把事情做下去的决心,并且保持一个为了保持这个决心而必须的股权技术手段。 5. 此外,公司成型之后,通过未分配的剩余股份或者创始人代持的部分股份来吸引新的加入者时,所采用的股份比例的数值,与以上1,2,3所讨论的数值不可同日而语。 6. 黑科技,一般用不到:如果参与者很(lao)有(jian)经(ju)验(hua),那么以上所有比例,无论是他要求的比例,还是你要求的比例,都只能视为是一种表态,是一种博弈的需要。至于博弈之后人的心齐还是不齐,就看你们是不是很(lao)有(jian)经(ju)验(hua)到一定程度了。如果你们足够“很有经验”,不会因为这种博弈的存在而改变自己本身的判断的。 (转载:投行法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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