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群众日常消费需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要求,现就加快餐饮等服务业复工营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餐饮等服务业自主复工营业。餐饮行业实行复工营业公开承诺,自主复工营业;其他服务业(暂缓开业的除外)自主开业,全面复工。各级各部门不得以备案、验收等形式变相审批。
二、餐饮业有序恢复堂食。餐饮业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可借助分餐制、公勺公筷制、顾客隔位而坐等有利于维护群众健康的文明用餐方式正常堂食经营。
三、落实落细帮扶政策。各级各部门落实落细餐饮等服务业相关扶持政策,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享受政策红利。
四、保障复工人员通行便利。凡持“绿色”电子健康通行卡的复工人员一律放行,各级各部门不得无故阻拦。
五、加强对复工服务业疫情防控情况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立即整改,仍不达标的停止营业。
泰安市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13日